号: 003187229/201806-25299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4-10 发布日期: 2018-04-10 10: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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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4-10 10:08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要充分珍惜十八大以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内涵,统筹推进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扎实开展。要结合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省财政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2+4+2”工作总思路,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化、工作再推进、措施再抓实,坚定不移推动改革不断深入。要从体制机制上选准着力点、从制度创新上找准突破口、从推进落实上动真格见成效,着力巩固改革既有成果,不断将改革推向纵深,为推进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打好财政(国资)坚实的基础。

一、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牵头领导:谢安;责任科室:预算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性,加快重点民生领域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增强项目支出执行的时效性,压实支出责任,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巩固预算执行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市县和部门及时完整规范公开预算,加强预算公开督导,促进预算公开一体化落实。

二、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覆盖全市所有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牵头领导:谢安;责任科室:国库科;完成时限:分阶段扎实推进,力争在2020年前全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三、继续深化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涉企、涉农和县区的各种奖补政策进行规范,保留一批、整合一批、取消一批。(牵头领导:谢安;责任科室:预算科;完成时限:年内完成)

科学界定、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市以下财政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和明确清晰的分工体系。对全市范围内涉企、涉农和对县区的各种奖补政策进行梳理、规范,明确政策实施年限和范围,保留一批、整合一批、取消一批。制定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四、打好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规范举债行为,做好隐性债务管理。(牵头领导:潘相明;责任科室:政府债务办(PPP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等工作。切实摸清存量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底数、结构分布、原因症结和具体责任。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机制。

五、出台《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市属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牵头领导:潘相明;责任科室:国资办;完成时限:2019年底)

加快推动市属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2018年1月初启动非公司制企业的清查工作,至6月底完成清查摸排;以市政府办的名义制定出台《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7月初启动非公司制企业的改制工作,至2019年底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非公司制企业改制工作全部完成。

六、出台《宿州市出清国有僵尸企业的实施方案》,注销一批、托管一批、重组一批。(牵头领导:潘相明;责任科室:国资办;完成时限:2020年底)

通过组建新企业、划转其他市属企业、委托管理等方式对尚未脱钩的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整合处置。力争到2018年底注销一批空壳企业,到2020年底出清国有 “僵尸企业”,充分释放和盘活“僵尸企业”占用的资源。

七、总体要求:

(一)明确任务,各司其责。局(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对全局(委)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的管理、部署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市委深化改革办公室、完成局(委)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会议筹备等相关工作;各牵头科室负责相关任务的具体推进,科室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带头把责任和工作抓实,推动具体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改革任务开展情况。

(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牵头科室要充分结合当前财政(国资)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督查、大培训”活动,加强对相关改革领域最新政策的学习研讨和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谋划,突出当地特色,开展有效的调研工作,并及时汇总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各项改革决策安排提供有力可参考依据。

(三)统筹推进,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协作,调动各方,齐聚助力,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开展。同时严格执行“三察三单”制度,加强对改革全过程跟踪督办,协调督促各牵头科室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顺利实施,落地见效。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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